各镇街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诸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意见》(诸教字[2012]41号)要求和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对取得立项的、已经到了结题时间的市级课题进行结题,请各单位通知有立项课题的教师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以迎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验收时间:
4、5月份,鉴定时间实行教科所和学校双向预定的形式,教科所提前通知或学校根据教师的实际研究进度提出申请。
2.验收形式:
届时教科所将组织评委团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实际研究情况进行打分,同时对每项课题的研究报告进行打分,两项分数相加,对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予以鉴定通过,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并颁发结题证书,对于达不到结题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和建议,继续深入研究。
3.材料准备:
针对本课题撰写的研究方案、调查问卷及其统计分析、阶段性总结、评价记录、教学反思、问题台账、研究报告等,需要讲课的要现场提供公开课,与本课题无关的材料不在验收范围。
其它事宜请查看2012年12月31日下发的《关于对2012年市级课题进行立项的通报》。
诸城市教育局教科所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