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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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6-05

    转发“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

    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现接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本次的课题申报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系列课题申报者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院校教师,省、市、县各级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部门的专兼职科研人员,和有志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研究人员。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

    二、课题指南主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等文件中关于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制定,同时参考教育部、省教育厅近两年有关文件要求。课题指南中的课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课题指南旨在提供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可以在其中选某一课题或某一课题的某一方面内容作为申报课题,也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申报。鼓励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的课题申报。

    三、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8名。

    四、课题申报须认真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请登录www.sdvae.com“科学研究”栏目之《课题管理材料包》下载),其中主持人的信息要详细填写,准确写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E-mail,一式五份,于2015年6月20日前报送学院科研处。课题由市教育局、高职院校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每所中职学校限报1项,每所高职学校申报数不超过2项,凡多报者将不予接收(各系部处室择优限报一项,由系部初审后经科研处复审,最终择优上报两项)。将课题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eyanchudz @163.com。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它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所报课题为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在我所有立项但尚未结题的。

    六、本规划课题要求1-2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由课题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省职成教研究所将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予以指导。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课题研究期间要求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至少2篇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结题报告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七、申报课题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规划办将立项通知文件下发各市职成教科(处)、职教教研室和各高职院校科研处,将立项通知书寄发各课题组。课题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逾期不完成者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附件:1.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

    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