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0-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潍工职院字[2018]63号),科研处将于近期对2020-2021年度取得的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请通知本部门教师及时填报。
本次受理的成果奖励限于以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的科研业绩,其中职务发明以授权时间为准,科研项目以结题时间为准。
请成果责任人根据《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附件2),填写《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0-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将附件1以“姓名-部门-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的格式命名,于2022年5月10日17:00之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dz@163.com。
附件1: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0-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附件2: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2年5月3日